(1) 聲部程次:
鋼琴和管風琴一樣,必須同時奏出幾個聲部并常常模擬整個樂隊的效果。因此,要使一首鋼琴樂曲在演奏處理上表現得當,就應讓各個聲部在整體中形成一定的位置關系。因此演奏者應善于隨機運用各種觸鍵的方式。
A:對位性音樂中的聲部層次
這些聲部的結合和對比方式應根據具體樂曲而定。凡是專門的主題性素材都應為主要聲部。以巴赫的三聲部賦格中的片段為例。
此處低聲部的主要主題最重要。而中聲部的對題(2)和競相出現的、閃現在高聲部的短小音型(3)應處于陪襯的地位。
B:和聲性音樂中的聲部層次
最簡單的形式是由和弦支持的旋律或經過句。可分出三個不同的層次:主旋律、低音進行以及插入其中的和弦組成。通常在這三個層次之外還可以加上第四個與旋律部分有關的層次。如肖邦《華麗圓舞曲》中的一個片段:
在此,高聲部的持續A音應當用全臂觸鍵彈,低音用臂落觸鍵彈,而流動的旋律和伴奏和弦則用手力觸鍵彈。
這種四個層次組成的整體,在各類旋律及和聲的組合中都回存在。以舒曼的《浪漫曲》為例,此處旋律的二重奏是由雙手的拇指用全臂觸鍵奏出的。左右兩手的伴奏音型通過指力或手力觸鍵,可以得到柔和的音色。而李斯特的《愛之夢》之三。其中四個聲部的層次分明。演奏時必須將四種觸鍵全用上:主旋律用全臂觸鍵;低音的對位旋律用臂落觸鍵;高音和弦用手力觸鍵;分解和弦用指力觸鍵。
(2):音樂中的脈動
A:節拍
音樂生命力首先在于不斷重復的脈動,又叫節拍。音樂的性格也是由演奏者所體現的音樂脈動的重音、規整性和速度決定。節拍的組合形式最小單位是小節。其基本結構不外乎雙拍子或三拍子。應當嚴格地區分以小節線劃分的小節單位和真正的樂句小節單位。前者的長度就是兩條小節線之間的距離;后者的長度則是有規律地從某一點起到下一小節中相應的那一點為止。以肖邦的《前奏曲》為例:這里每一個樂句小節在脈動的強度上都顯然含有一"起"一"伏",因此節拍進行的順序是:弱強弱、強弱強,等等。
B:重音
重音一般分為兩大類:
a:力度型或強力型重音
演奏者只需要在所強調的那個音上彈得比后面的音重一些即可,這類重音總用來表現生機勃勃的音樂形象。如肖邦的《軍隊波羅乃茲》就要求在每一小節的第一拍上加一個強有力的力度型重音。
b:延音型或時間型重音
演奏時可通過延長時值來突出某個音。凡是感情細膩的樂曲用此種重音。
(3)樂句及其組合:
通常,一個樂句小節只包含一種音型。而當這一音型與下一小節的音型相接時,成為一完整的動機。以肖邦的《前奏曲》為例,兩種音型組成一個兩小節的動機:
在一首比較復雜的樂曲中,作曲家通常通過擴展樂句或縮減樂句的手法來打破絕對均衡的樂句所造成的單調。以舒柏特的《奏鳴曲》第二樂章開始處為例:
這兩個樂句都是不規則的樂句。因為每個樂句只有三小節半之長,而不是通常的四小節。但是第一樂句省略的僅僅是三個不重要的引子音,而第二樂句卻在音樂進行中過早地刪去了一拍半。
(4) 不規則的重音
使演奏富于變化的一個重要的手段是運用一個特殊重音來與小節中的規則重音相沖突。以莫什科夫斯基的《瑪祖卡》為例第一拍用延音重音,構成全曲的基本節奏。而在第三拍上則加上一個力度重音以形成強烈的對比。
A:不規則的節奏
假定規則的節奏是指強拍的時值與弱拍的時值同樣長或更長些,那么顯然較長的音出現在弱拍位置上,這種規律就被打破了。以沙爾溫卡的波蘭舞曲為例:
為了更加恰當地表現舞曲的特點,在前兩節中這個反常規的重音出現在第二拍上,在后兩小節中出現在第三拍上。
在節奏強烈的音樂中,這類長音通常需要用尖銳的重音奏出,而在抒情的音樂中,應微妙細致地處理,因為延音重音本身的時值就可以產生重音的效果。如舒柏特的《即興曲》第一拍的小節重音就比第二拍上較長的音顯得格外重要。
B:切分音
長音如緊接在小節音后面出現,可對這個重音起反射或加強的效果。如舒柏特的《主題與變奏》
在節奏規整的樂段中,切分是打破音樂單調性的一個好方法。如舒曼的《奇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