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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專業   |   舞蹈專業   |   美術專業   |   器樂專業   |   理論部 在線報名

上海音樂學院2018年招生簡章

2017/12/24 10:20:37 | 瀏覽次數:


 

招生專業、學制

音樂學
⑴   音樂學(五年制)
⑵   音樂教育(四年制)
⑶   音樂治療(四年制)
⑷   樂器修造藝術(四年制)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⑴   作曲(五年制)
⑵   民族音樂作曲(五年制;民樂作曲、戲曲作曲)
⑶   視唱練耳(四年制)


音樂表演
⑴   指揮(五年制;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民族音樂指揮)
⑵   歌劇音樂指導(五年制)
⑶   聲樂演唱【五年制;美聲演唱、民聲演唱、少數民族演唱(限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等少數民族地區)】
⑷   鋼琴演奏(四年制)
⑸   現代器樂演奏(四年制;爵士鋼琴、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與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管風琴、電子管風琴、手風琴、古典吉他)
⑹   打擊樂演奏(四年制;西洋打擊樂、中國打擊樂、流行打擊樂)
⑺   管弦樂器演奏(四年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
⑻   中國樂器演奏(四年制;笛、笙、嗩吶、管子、三弦、揚琴、柳琴、中阮、琵琶、箏、古琴、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
⑼   音樂戲劇表演(四年制)


錄音藝術
⑴   音樂設計與制作(四年制)
⑵   計算機音樂(四年制;上音—伯克利現代音樂院實驗培養項目)
⑶   多媒體藝術設計(四年制;中外合作項目—戲劇與影視學類)
⑷   音樂與傳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項目—戲劇與影視學類)


數字媒體藝術
⑴   數字媒體藝術(四年制)

注:爵士類樂器演奏及流行打擊樂演奏專業新生入學后可選擇參加“上音—伯克利現代音樂院”實驗培養項目選拔。

各專業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音樂學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理論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音樂學基礎知識,具備一定的理論思維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備一定程度的樂器演奏能力、聽音、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力,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能視唱一定難度的曲譜。有初步的和聲和作品簡析能力(含自然音和聲與簡易曲式分析)和聽音樂寫述評能力。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音樂學史論基礎(考試時間180分鐘)
音樂學史論基礎包括:中國音樂史基礎(要求熟悉古代樂律、樂種、樂器和古今著名音樂家及重要作品)、西方音樂史基礎(要求熟悉西方巴羅克、古典主義、浪漫主義、20世紀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體裁)、中國傳統音樂理論基礎(包括民歌、曲藝、戲曲音樂和民族器樂等知識)三個部分,考試時任選其中兩部分。

▲ 專業復試
1、   聽音樂寫述評與音樂作品簡析(含自然音和聲與簡易曲式分析)(考試時間180分鐘)
(1)     聽音樂寫述評: 選取最具代表性的經典作品和耳熟能詳的通俗作品(中外音樂作品),對其具體音樂語言特征、聲音、風格等諸要素進行評述;對該音樂段落有適當的音樂本體分析,能結合自身對于該音樂段落的感受進行表述,也可與其他相關音樂作品或形式進行比較。
(2)     音樂作品簡析部分:對指定樂曲的“和聲語言”及“結構組織”進行分析(篇幅限于小型作品)。“和聲語言”分析應標明調性,標記和弦的級數(采用規范的標記方式),標識和弦外音,標出各種和聲終止式。“結構組織”分析應清楚地劃分出樂曲中樂句和樂段的起始,指出它們在材料上的關系。在以上兩者基礎上,簡述分析心得,進行簡要敘述,300字左右。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口試
(1)提交本人論述音樂的文章1—2篇(復試時提交給監考老師)。
(2)樂器演奏。
(3)與音樂相關知識問答。

附:中國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西方音樂史考綱

一、中國音樂史
1.歷代歌舞音樂的發展概況(集中于周秦-隋唐)
2.歷代說唱、曲藝音樂的發展概況(集中于宋元-明清)
3.歷代戲曲音樂的發展概況(集中于宋元-明清)
4.歷代樂器沿革(集中于遠古-隋唐)與器樂的發展概況(著重于古琴和琵琶)
5.歷代音樂美學思想概覽(著重于先秦)
6.歷代樂律理論的發展脈絡
7.歷代音樂機構的發展概況(集中于漢、唐)
8.20世紀上半葉中國社會音樂運動的發展概況及其代表人物與作品
9.20世紀20-40年代中國專業音樂家群體在音樂教育、創作與理論等方面的成就與貢獻
10.20世紀20-40年代中國早期流行歌曲的形成與發展

參考書目中國古代音樂史簡明教程              趙維平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15年
中國音樂文化簡史                    戴  微     上海古籍出版社、中華書局  2010年
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第二次修訂版)    汪毓和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02年
中國音樂簡史                        陳應時、陳聆群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

二、中國傳統音樂理論
1、中國傳統音樂發展的歷史脈絡
2、漢族民間歌曲三大類別的體裁分類
3、號子、山歌、小調的音樂特征
4、說唱音樂的表演形式與藝術特點
5、說唱音樂牌子曲類代表曲種
6、說唱音樂鼓書類代表曲種
7、舞蹈音樂的主要代表種類
8、戲曲音樂的主要分類與藝術特征
9、昆腔與昆劇音樂、高腔與川劇音樂、梆子腔與秦腔、豫劇音樂、皮黃腔與京劇音樂
10、傳統器樂發展的歷史進程
11、獨奏與合奏音樂的主要代表作品
12、吹奏音樂、彈撥音樂、拉弦音樂、絲竹音樂、鼓吹音樂

參考書目
中國傳統音樂概論   袁靜芳主編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0年
中國民間音樂概論   周青青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2003年
中國傳統音樂學導論 黃允箴、王璨、郭樹薈主編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2006年

三、西方音樂史
1、格里高利圣詠出現在什么時代
2、文藝復興時期的代表作曲家有那幾位
3、巴洛克時期音樂的特征
4、巴洛克時期宗教聲樂體裁
5、巴洛克時期的歌劇
6、巴赫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7、亨德爾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8、古典時期音樂的特征
9、海頓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0、莫扎特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1、貝多芬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2、浪漫主義時期與標題音樂、浪漫主義時期民族樂派音樂
13、浪漫主義時期的鋼琴音樂、浪漫主義時期的歌劇
14、浪漫主義時期的器樂音樂
15、晚期浪漫主義音樂
16、印象主義與德彪西
17、新古典主義與斯特拉文斯基
18、表現主義音樂與12音序列音樂
參考書目
西方音樂史簡編    沈旋等        上海音樂出版社  1999年
西方音樂通史      于潤洋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3年
    西方音樂史導學    沈旋、梁晴、王丹丹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2009年

二、音樂教育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實踐經驗,音準、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好;掌握樂理知識、音樂常識,普通話會話能力好;有一定的鋼琴、聲樂基礎及應用能力;并有良好溝通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2、器樂與聲樂 [ 以下(1)、(2)、(3)項任選]
(1)主報鋼琴
A.鋼琴練習曲一首,備考樂曲兩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須是海頓、莫扎特或貝多芬作品57號之前的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音階與琶音四個八度(四升四降以內抽考)。
B.聲樂:備考歌曲三首(抽考兩首)。
(2)主報聲樂
A.備考歌曲三首(抽考兩首)。
B.鋼琴練習曲一首,備考樂曲兩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須是海頓、莫扎特或貝多芬作品57號之前的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音階與琶音四個八度(三升三降以內抽考)。
(3)主報鋼琴之外的其他器樂(招生名額不超過5名)
A.以下a、b兩項任選一項
a. 西洋管弦樂器:練習曲一首、不同類型樂曲兩首(抽考一首)。
b. 民族樂器:樂曲三首(抽考兩首)。
B. 備考歌曲三首(抽考兩首)。
注:聲樂演唱一律不自帶伴奏

▲專業復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綜合能力測試
(1)視奏
鋼琴為主報項目者,視奏程度不低于鋼琴考級五—六級水平;以聲樂或器樂主報者,視奏程度不低于鋼琴考級三級水平。要求準確完整、有表現力。評分比例25%。
(2)彈唱
二聲部彈唱,要求聲部之間平衡和諧,音高、時值準確,唱名法不限。評分比例25%。
(3)即興彈奏
一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體系。和聲配置準確,有表現力。評分比例25%。
(4)口試
音樂常識、音樂教育常識與語言表述能力。評分比例25%。
(5)加試
中西樂器、舞蹈,最高分值為10分附加分。
注:主報鋼琴之外其他器樂的考生,必須加試鋼琴: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參考書目:中學《音樂》教材                            人民音樂出版社
         《西方音樂史簡編》              沈旋等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中國近現代音樂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樂人文敘事》 洛  秦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三、音樂治療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實踐經驗,有良好的音樂聽覺、節奏感;有扎實的器樂、聲樂基礎與應用能力;掌握音樂常識、音樂治療基礎知識;并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音樂治療與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80分鐘)
音樂治療基礎知識、音樂常識、作品風格分析(有譜例或音響)。
參考書目:《音樂治療導論》高天著 中學《音樂》教材人民音樂出版社;
《西方音樂史簡編》沈旋等上海音樂出版社;《中國近現代音樂史》汪毓和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心&音.com:世界音樂人文敘事》 洛秦 上海音樂出版社。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專業復試
1、鋼琴演奏
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音階與琶音四個八度(三升三降以內抽考)。
2、聲樂演唱
歌曲兩首。
3、綜合能力測試
同音樂教育招考方向“綜合能力測試”考試。

四、樂器修造藝術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提琴演奏技術和手工藝基礎(刨、鋸的技術), 并具有一定的數理化基礎。基本掌握樂理知識,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提琴演奏
自選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2、手工藝基礎
刨、鋸的技術(會制琴的可帶自制琴)。

▲專業復試
1、數理化基礎(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五、作曲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創作實踐經驗。聽音、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力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作曲專業要求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和聲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能演奏鋼琴(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復調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以上;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貝多芬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當程度的中外樂曲一首,另外加試視奏)或其他一種中外樂器。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旋律寫作(考試時間9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樂句、音列、節奏型)寫作兩條特性不同、風格不同的單聲部器樂化旋律。
3、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歌詞及音樂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為人聲與鋼琴寫作一首完整的藝術歌曲(聲種自定)。

▲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樂句、音列、節奏型),寫作一首完整的鋼琴小品。
4、演奏樂器(鋼琴)
     (1)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
     (2)復調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以上。
(3)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貝多芬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當程度的中外樂曲一首。另加試視奏。
5、面試
(1)交本人作品1—2首。
(2)用指定的民歌或音樂主題在鋼琴上即興演奏。
(3)演唱自選民歌或戲曲片段。
(4)與專業相關的常識問答。

六、民族音樂作曲


民樂作曲
報考要求:要求具備一定的音樂創作、特別是旋律寫作的基礎;具有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掌握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難度的鋼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歌曲:自定聲種,記譜規范,自定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2)按指定主題寫作旋律:按指定的主題材料發展成一首完整的樂段(2/4拍不少于32小節,4/4拍不少于16小節)。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民族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民族器樂樂段寫作:按指定音樂主題、指定民族樂器發展成一首完整樂段,記譜規范,器樂化特征明顯。
(2)民族器樂樂曲寫作:按指定音樂主題、指定民族樂器發展成一首完整樂曲,記譜規范,器樂化特征明顯。
4、面試
演奏鋼琴或民族樂器,演唱任何一種地方風格民歌或戲曲,回答有關民族音樂及中外音樂有關方面的常識。
參考書目
1、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2、民族管弦樂法  胡登跳著
3、有關歌曲寫作的書籍


戲曲音樂作曲
報考要求:具備一定的音樂創作、特別是旋律寫作的基礎;具有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掌握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熟悉、了解中國主要戲曲(如京劇)的特點、寫作風格,掌握戲曲常識,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難度的鋼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戲曲風格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歌曲:自定聲種,記譜規范,自定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2)按指定主題寫作旋律:要求按指定戲曲風格音樂主題發展成一首完整的樂段,記譜規范,風格準確(2/4拍不少于32小節,4/4拍不少于16小節)。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戲曲風格器樂寫作與唱腔設計(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戲曲風格音樂主題寫作器樂旋律:按指定主題,指定樂器寫一首完整樂段,記譜規范,風格準確。
(2)按指定唱詞設計唱段:按指定唱詞寫一首自己熟悉的戲曲唱段(劇種不限,如京劇、昆劇、越劇、黃梅戲等),記譜規范,結構正確。
4、面試
演奏鋼琴作品或民族樂器,演唱任何一種地方風格的民歌或戲曲,回答有關民族音樂及中外音樂有關方面的常識。
參考書目
1、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2、民族管弦樂法     胡登跳著
3、戲曲唱腔作曲     連波著
4、有關歌曲寫作的書籍

七、視唱練耳
報考要求:具有良好的音樂聽覺能力與視唱能力,能熟練地記寫較復雜的單聲部、多聲部旋律及記寫調內和弦連接,彈唱有相當難度的曲譜,并具有初步的和聲知識與作曲技能,能演奏鋼琴(程度要求與報考作曲專業相同)。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一首歌曲(聲種自定,帶鋼琴前奏及部分伴奏,曲式、長度、風格不限,可配以和弦標記或局部的和音聲部)。
(2)按指定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寫作兩條單聲部器樂化的旋律(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3、練耳筆試
(1)聽辨和弦:三和弦與屬七、減七、小七、減小七和弦原轉位,包括密集、開放排列。
(2)聽寫和弦連接:三升降內大小調,包括密集、開放排列。
(3)聽寫旋律:三升降內大小調,包括單聲部旋律與雙聲部旋律。

▲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及面試
(1)鋼琴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2)視唱:四升降內大小調,及高音、低音、中音、次中音混合譜表。
(3)兩聲部:彈一聲部唱一聲部。
(4)帶伴奏視唱曲彈唱。

八、指揮、歌劇音樂指導
報考要求:具有較強的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視奏有一定難度的曲譜,并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和聲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演奏鋼琴必須達到規定的程度(樂隊指揮、歌劇音樂指導專業要求肖邦練習曲程度、合唱指揮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試其他器樂表演);合唱指揮及歌劇音樂指導要求具有一定的聲樂演唱能力、民族音樂指揮要求能演奏一種以上中外樂器。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   樂隊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
(3)鋼琴演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2、   合唱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合唱作品一首。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練習曲(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3、   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
(3)中外樂器演奏,另加器樂視奏和加試。
注:加試指除了指定樂器之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
4、   歌劇音樂指導招考方向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彈唱)。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專業復試
1、樂隊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樂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2、合唱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合唱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3、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4、歌劇音樂指導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外國歌劇片段一首(彈唱,需演唱原文)。
(4)指定外國歌劇片段一首(彈唱,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彈唱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九、聲樂演唱


報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專業成績前三名者及少數民族聲樂演唱專業考生,身高標準可適當放寬)。
2、有較好的音樂基礎(能視唱五線譜,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樂理知識),有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基礎(不作為考試內容和項目),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嗓音條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
3、能較完整地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和歌劇選段,具備良好的演唱氣質和歌唱素養,音準、節奏感、語言感、音樂感好,音樂記憶力強,歌唱發聲方法基本正確。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美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國歌曲(可以是“五四運動”以來的創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國歌曲(可以是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考試期間,主考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斷第二首的演唱。
2、民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考試期間,主考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斷第二首的演唱。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考試期間,主考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中斷第二首的演唱。
注:不得自帶伴奏。
▲ 專業復試(自帶伴奏,如考生未攜伴奏人員,則統一安排伴奏教師。)
1、美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備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考生完整演唱這首歌或演唱這首歌的某一部分。
2、民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考生完整演唱這首歌或演唱這首歌的某一部分。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主考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考生完整演唱這首歌或演唱這首歌的某一部分。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鋼琴演奏

報考要求:熱愛音樂,品學兼優。具備學習鋼琴的基本條件,已經掌握一定程度的視唱練耳、和聲、樂理及室內樂知識。具有相當于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鋼琴演奏程度,能夠較好地掌握練習曲的技術標準和中外經典作品的音樂風格。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肖邦練習曲一首(但不能選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
2、練習曲一首(從下列作曲家的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李斯特、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里蓋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或肖邦。肖邦練習曲不能選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并不得與第一首肖邦練習曲重復)。
3、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組前奏曲與賦格。

▲專業復試
1、重復演奏初試的肖邦練習曲一首。
2、自選古典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
3、自選中型樂曲一首(組)(須7分鐘以上)。
4、視奏鋼琴作品一首。

注:專業考試(初試、復試)曲目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考生必須背譜演奏。主考官有權中斷或終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抽選作品片斷的權利。

▲三試
1、  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一、現代器樂演奏、打擊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相當于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現代器樂打擊樂演奏程度,能較好地把握練習曲和中外經典作品的演奏水準。音樂表現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并具備學習該專業樂器的基本條件;基本掌握樂理知識,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齒、唇等適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管風琴、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復調作品一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兩首總演奏時間為8分鐘,超時將被考官叫停,但不會因此影 響評判。
注A.* 報考管風琴專業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鋼琴完成考試項目。
     * 管風琴考試提供用琴:Content 346R, Johannus 170。
     * 電子管風琴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ELS01C。Ringway RS1000E、RS800。
       B.報考爵士鋼琴專業的考生,需考音階與音型具體要求請參看爵士專業,樂曲可以用伴奏帶。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1)巴赫:前奏曲BWV 1006a。
(2)索爾:西班牙弗利亞變奏與小步舞曲
注: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3、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招考方向
      (1)   爵士吉他、爵士薩克斯、爵士鋼琴:大調音階與爵士旋律小調音階(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減音階、變化(Alt.) 音階與增音階三種音階的音型模進(背譜演奏)。
      (2)   爵士小號:大調、和聲與爵士旋律小調音階與調式(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減和弦的音型模進(背譜演奏)。
爵士長號、爵士貝斯:大小調音階與琶音(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
      (3)   練習曲一首,相當程度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可帶鋼琴伴奏或伴奏帶)。
注:A.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每首曲子不超過5分鐘。

4、打擊樂招考方向
西洋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鍵盤類打擊樂或定音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中國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流行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爵士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注:A.請考生自備考試曲目曲譜復印件7份于候考時交至領考人員。
B.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 專業復試
1、管風琴、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練習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兩首總演奏時間為10分鐘,超時將被考官叫停,但不會因此影響評判。試奏樂曲片段(交復試費時發視奏譜)
注:A.報考管風琴專業的考生,亦可全部演奏鋼琴完成考試項目。
     * 管風琴考試提供用琴:Content 346R, Johannus 170。
     *電子管風琴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ELS01C。Ringway RS1000E、RS800。
B.報考爵士鋼琴專業  的考生,需考爵士節奏模唱(現場發譜),樂曲可以用伴奏帶。

2、古典吉他招考方向(背譜演奏)
(1)維拉羅伯士:練習曲第三號
(2)巴里奧斯:大教堂第二、三樂章        
(3)視奏(三升三降內,復試現場發譜)。
    (4)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3、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招考方向
(1)樂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兩首均可帶鋼琴伴奏或伴奏帶,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3)試奏爵士樂曲一首(現場發譜,爵士管樂與爵士吉他需作即興演奏)。
(4)爵士節奏模唱(現場發譜)。
注:A.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B.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每首曲子不超過5分鐘。

4、打擊樂招考方向
西洋打擊樂專業——(1)軍鼓:德里克魯斯(Delecluse)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鍵盤類打擊樂或定音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樂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中國打擊樂專業——(1)軍鼓:德里克魯斯(Delecluse)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樂曲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樂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4)可選擇加試鍵盤類打擊樂。
流行打擊樂專業—— (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爵士鼓:樂   曲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練習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注:A.以上打擊樂專業復試均不帶伴奏。
           B.請考生自備考試曲目曲譜復印件7份于候考時交至領考人員。
C.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二、管弦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管弦樂器演奏程度,達到較好地把握練習曲和中外經典作品的演奏水準,表演和演奏方法正確;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生理適合所學專業的要求,具備學習報考專業樂器的基本條件。報考小提琴演奏的考生可兼報中提琴演奏。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專業初試均不用伴奏)
1、小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三個八度或四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雙音音階 (三、六、八、十度和換指八度);
(2)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羅德練習曲);
(3)巴赫無伴奏奏鳴曲或組曲中慢樂章一首;
(4)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中型炫技性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羅德、頓特(作品35號)、帕格尼尼(作品1號)、維尼亞夫斯基(作品18、10號)、等
樂曲:參考國際小提琴比賽協奏曲及炫技性樂曲曲目。
2、中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三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及雙音音階(三、六、八、十度和換指八度);
(2)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羅德或康帕諾里中提琴練習曲);
(3)任選一首巴赫六首無伴奏組曲中的沙拉班德舞曲;
(4)中提琴協奏曲斯塔米茲D大調協奏曲;霍夫曼斯特D大調協奏曲或二十世紀以后中提琴協奏曲的第一樂章及華彩或二、三樂章。
參考曲目
練習曲:頓特、維約、魯卡斯、羅德等
樂曲:參考國際中提琴比賽協奏曲曲目
3、大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四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六、八度);
(2)兩首不同技巧的練習曲 (程度不低于波帕爾練習曲)。
參考曲目
練習曲:波帕爾、皮亞蒂等
4、低音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的三個八度音階,以四分音符等于120 速度連弓演奏,七組琶音連弓演奏;
(2)兩首不同技巧的練習曲 (程度不低于赫拉伯86首 )。
參考曲目
練習曲:赫拉伯、斯托爾奇、西曼德爾等;
小型樂曲:馬切羅奏鳴曲兩個樂章、劉莊浪漫曲等
5、豎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的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布佐利(Pozzoli)《中等難度練習曲》第十條。
參考曲目
練習曲:波佐利、博赫薩50條;
小型樂曲:不同風格的樂曲二首,相當于皮埃內即興曲、亨德爾協奏曲程度

6、長笛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技巧性、音樂性高級練習曲各一首。
7、雙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自選費林48首練習曲,單、雙號(慢、快)各一首。
8、單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9、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米爾德音樂會練習曲Op26)。
10、薩克斯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11、小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布爾姆62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布爾姆62首、夏里爾、阿爾本特性練習曲。
12、圓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嘎萊第一、二冊)。
參考曲目
練習曲:柯普拉許60首、牟勒、嘎萊第一、二冊。
13、長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羅切特長號旋律練習120首、希蒙 亨利40首、布萊格31首。
14、低音長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拉秋特120首(低音長號版)、艾倫·奧斯特蘭德、博力斯·格林格力。
15、大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拉秋特120首(大號版)、瓦西里列夫24首、布拉熱維奇70首。


▲專業復試
以下所有管弦樂器專業復試演奏曲目均應有鋼琴伴奏和指定視奏譜例片斷一首(復試現場發譜)。如考生未帶伴奏人員,應預先聯系,由學院統一安排伴奏教師,費用自理。
1、小提琴演奏
專業復試要求同初試。
2、中提琴演奏
專業復試要求同初試。
3、大提琴演奏
(1) 大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注:艾爾加協奏曲需演奏一、二樂章或者第四樂章;洛可可主題變奏曲需演奏主題和一、二、三、七變奏)。
(2) 任何形式的樂曲一首。
曲目的選擇須兼顧技巧性和音樂性。
4、低音提琴演奏
一首小型樂曲和任何大型協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長度不能短于狄特斯朵夫協奏曲第一樂章)。
5、豎琴演奏
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難度相當于蓋比爾.皮爾耐(Gabriel Pierre)的隨想曲。
6、長笛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7、雙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8、單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9、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0、薩克斯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1、小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2、圓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3、長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4、低音長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5、大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三試
各管弦樂器演奏專業復試合格后,均須參加“樂理”及“視唱練耳”考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三、中國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中國樂器演奏程度、水準;能較好的把握各種不同樂曲的演奏風格及基本技巧,能較好的表現音樂內涵;演奏方法正確、規范并具備樂器演奏的基本生理要求和條件;掌握基礎樂理知識,能較熟練的視奏五線譜。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一律不帶伴奏)
1、演奏自選樂曲片段兩首。
2、大提琴、低音提琴專業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國樂曲一首。
3、所有專業演奏時間不超過5分鐘。

▲專業復試(一律不帶伴奏)
1、準備自選樂曲兩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現場抽簽其中一首演奏。
2、所有專業視奏指定五線譜樂曲一段,視奏時間約2分鐘(復試現場發譜)。
3、所有專業復試演奏時間不超過6分鐘。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四、音樂戲劇表演


報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條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發聲方法正確,音樂感好;形體協調,有一定的舞蹈基礎;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并具一定的演說能力;身材、形象適合于戲劇表演,具有樂理和視唱五線譜的基礎;有一定的外語能力。對考生中個性突出,有特長,會演奏樂器并達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錄取。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歌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國歌曲,三首外國歌曲(中外歌曲必須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樂劇選段)。自選演唱備考歌曲中的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誦
用普通話表演朗誦一段(3分鐘內)。
3、舞蹈
自選舞蹈表演片段(3分鐘內)。

▲ 專業復試
1、   歌曲演唱
(1)演唱備考歌曲一首(須不同于初試曲目,中外歌曲及風格不限,外國歌曲必須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選歌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動作模仿,風格不限;(2)自備舞蹈片段或個人技巧展示(限2分鐘之內)。
3、表演
即興表演。根據所給題目及要求進行即興表演。
4、面試
特長展示;
音樂劇考試相關知識問答。
備注:在任何表演環節里,主考官有權酌情終止表演。

▲ 三  試
1、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五、音樂設計與制作

報考要求:有良好的音樂聽覺、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及音樂音響綜合評鑒能力;熟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一定難度的視唱(奏)五線譜技能;有音樂音響的入門知識和初步和聲知識(自然音體系及離調),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歌曲與伴奏、單聲部旋律發展);能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離調模進。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專業復試
1、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根據卷面所提供的歌詞和旋律,續寫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可加鋼琴前奏,另需完成某一段落的鋼琴伴奏(不少于8小節)。結構與長度不限,全曲需配以和弦標記。
(2)按指定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寫作一首完整的單聲部器樂化樂曲(結構與長度不限)。
2、樂器演奏
演奏樂器可以是鋼琴或其它任何一件樂器。鋼琴:一首練習曲或復調作品,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報名時請務必準確填寫所主考的樂器名稱)
3、綜合能力測試
  (1)音響聽辨 (聽力結合卷面選擇題,考試時間為15—30分鐘)
內容:有關中外樂器、名家名曲、音樂風格、音樂表達、音響分辨等,共35題。
(2)即興作曲演奏
按指定音樂素材——主題、旋律、和聲序進、音樂意境等,用鋼琴或其它樂器即興演奏一首較為完整的器樂小品,時間長度約為60秒-90秒。演奏準備及錄音完成時間限10分鐘以內。
(3)歌曲、戲曲演唱或彈唱(面試)
(4)音樂常識(面試)
問答題:抽簽4題作答,其中音響聽辨簡答題2題,內容為聽覺記憶與模仿、音樂風格與常識等;音樂音響常識1題、電腦與科技/綜合常識1題,內容為有關作曲家和名曲,常見音樂表演形式、中西樂器和民族音樂常識,計算機與MIDI系統、電學與聲學入門常識等。

參考書目
《樂聲的奧秘》                     梁廣程編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學教程》                     斯波索賓等合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基本素養考級》上、下冊,重點:第四-第八部分        中國音樂家出版社
《青少年學電腦音樂》               葛世杰  曾麗明 編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
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十六、計算機音樂

(上音—伯克利現代音樂院實驗培養項目)

報考要求:有良好的音樂聽覺、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及音樂音響綜合評鑒能力;熟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一定難度的視唱(奏)五線譜技能;有音樂音響的入門知識和初步和聲知識(自然音體系及離調),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歌曲與伴奏、單聲部旋律發展);能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并具有一定的即興演奏能力;具備基本的英文口語交流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離調模進。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專業復試
1、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根據卷面所提供的歌詞和旋律,續寫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可加鋼琴前奏,另需完成某一段落的鋼琴伴奏(不少于8小節)。結構與長度不限,全曲需配以和弦標記。
(2)按指定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寫作一首完整的單聲部器樂化樂曲(結構與長度不限)。
2、樂器演奏
演奏樂器可以是鋼琴或其它任何一件樂器。鋼琴:一首練習曲或復調作品,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報名時請務必準確填寫所主考的樂器名稱)
3、綜合能力測試
  (1)音響聽辨 (聽力結合卷面選擇題,考試時間為15—30分鐘)
內容:有關中外樂器、名家名曲、音樂風格、音樂表達、音響分辨等,共35題。
(2)中外專家聯合測試(面試)
     a. 自選曲目(或自創作品)現場演奏(樂器可自選)演唱
     b. 即興(現場選擇命題)演奏
     c. 視唱練耳現場測試:單音、音程、和弦及短旋律模唱;旋律視唱
     d. 中外專家聯合面試(其中一部分全英文面試)
參考書目
《樂聲的奧秘》                     梁廣程編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學教程》                     斯波索賓等合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基本素養考級》上、下冊,重點:第四-第八部分        中國音樂家出版社
《青少年學電腦音樂》               葛世杰  曾麗明 編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
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十七、多媒體藝術設計

(中外合作項目)

報考要求:具有良好的藝術設計與繪畫功底,有相關美術創作和創意發展能力,掌握相關媒體綜合知識,有一定的樂器演奏或演唱能力更佳,并無色盲及色弱者。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    素描(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人物加道具)
(2)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3)考試要求:比例準確、動態特征鮮明,構圖合理;主次分明,層次豐富,能夠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均可(考生自帶);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    色彩(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色彩靜物
(2)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用色彩寫生的形式與方法表現(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3)考試要求:構圖完整,造型準確,層次豐富;色彩關系和諧,色調感強;刻畫充分,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體積感,空間感,整體感強;筆觸生動,富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除考卷(4開)由考場提供以外,其余一律自備。

▲專業復試
1、構成設計(考試時間180分鐘)
(1)能自由運用形態,色彩等構成要素及裝飾變形手法來創作設計作品,使其符合試題所規定的主題內容,規格和色彩要求。尺寸:30cm×30cm;色彩:不超過5套色(黑、白除外)。
(2)考試要求:創意獨特,造型生動,構圖巧妙。畫面層次豐富,色調統一且有視覺沖擊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水粉顏料、鉛筆、尺、圓規等(考生自帶);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才藝展示(較完整地作一個藝術表演,包括演奏、演唱、舞蹈、朗誦等。)
(2)相關專業常識問答。

十八、音樂與傳媒

(中外合作項目)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創作實踐經驗。聽音、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好,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能演奏鋼琴或其他一種中外樂器,有繪畫基礎更佳。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 樂理與和聲常識(考試時間180分鐘,分數比例各占50%)
樂理考試要求:
(1)簡單聲學與律學常識,標準記譜法、音樂術語。
(2)復雜節拍與時值組合。
(3)調式中的各類三和弦、七和弦原、轉位構成與辨識。
(4)各類西洋調式(含中古調式)與各類民族調式辨識。
和聲考試要求:
(1)形式:旋律題,8-12小節。
(2)范圍:各級七和弦與和弦外音(自然音體系)。
(3)要求:和弦功能清晰;和弦連接正確;聲部進行順暢。
2. 旋律與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形式:
      根據給定動機或主題進行單聲部旋律發展,完成一個完整的樂段(16-30小節之間),共2題;
      根據給定歌詞進行單聲部歌曲旋律寫作,并簡單標注和弦功能或性質。
(2)要求:旋律發展流暢;結構布局清晰、完整;歌曲旋律動聽,結構完整。
3.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專業復試
1、數字音頻與傳媒常識(考試時間180分鐘)
數字音頻考試要求:
(1)    數字音頻基本概念
(2)    各類音頻常用音頻格式
(3)    影響音色的重要物理參量
(4)    常用音頻處理效果器的運用原則
傳媒常識考試要求:
(1)數字媒體藝術的基本概念
(2)數字媒體藝術的歷史淵源與當代背景
(3)數字媒體藝術的表現特征
(4)動畫、游戲、影像藝術、網頁設計等綜合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題鮮明、行文通暢、邏輯分明
2、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較完整地表演一種或兩種樂器演奏;
(2)彈唱或清唱歌曲一首;
(3)聽辨音樂風格及專業常識問答。
參考書目
數字媒體藝術概論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6年
數字媒體藝術史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8年
樂理新教程          龔肇義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3年

十九、數字媒體藝術


報考要求:具有較好的藝術設計及繪畫功底,有一定的美術創作實踐及創意發展潛能,并了解相關的媒體綜合知識,無色盲及色弱者,掌握樂理常識,具有一定的樂器演奏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  素描(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人物加道具
(2)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3)考試要求:比例準確、動態特征鮮明,構圖合理;主次分明,層次豐富,能夠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均可(考生自帶);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  色彩(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色彩靜物
(2)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用色彩寫生的形式與方法表現(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3)考試要求:構圖完整,造型準確;色彩關系和諧,色調統一;體積感,空間感,整體感強;筆觸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除考卷(4開)由考場提供以外,其余一律自備。

3、  樂理常識(考試時間90分鐘)
  (1)泛音列與音區分組,記譜法常識
(2)簡單節拍與時值組合
(3)各類音程、三和弦以及七和弦原、轉位的構成與辨識
(4)常用西洋大、小調式與五聲化民族調式的構成與辨識
(5)常用音樂術語。

▲專業復試
1、構成設計(考試時間180分鐘)
(1)能自由運用形態,色彩等構成要素及裝飾變形手法來創作設計作品,使其符合試題所規定的主題內容,規格和色彩要求。尺寸:30cm×30cm;色彩:不超過5套色(黑、白除外)。
(2)考試要求:創意獨特,造型生動,構圖巧妙。畫面層次豐富,色調統一且有視覺沖擊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水粉顏料、鉛筆、尺、圓規等(考生自帶); 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數字媒體綜合常識(考試時間90分鐘)
(1)數字媒體藝術的基本概念。
(2)數字媒體藝術的歷史淵源與當代背景。
(3)數字媒體藝術的表現特征。
(4)動畫、游戲、影像藝術、網頁設計等綜合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題鮮明、行文通暢、邏輯分明。
3、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才藝展示(較完整地表演一首樂器演奏或歌曲演唱)。
(2)聽辯模唱及專業常識問答。

參考書目
數字媒體藝術概論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6年
數字媒體藝術史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8年
樂理新教程          龔肇義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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