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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聯考
考 生 須 知
一 、樂理、聽音測試時間與地點
1、樂理、聽音測試時間
聲樂考生:
2017年1月7日08:30—09:00測試樂理;09:10—9:30測試聽音。
器樂考生:
2017年1月7日10:30—11:00測試樂理;11:10—11:30測試聽音。
2、樂理、聽音測試地點
河北師范大學公教樓A座、B座。
二、主項(含視唱、節奏、即興舞蹈)測試時間與地點
1、主項測試時間
舞蹈類考生 2017年1月8日—1月17日;
器樂類考生 2017年1月8日—1月12日;
聲樂類考生 2017年1月13日—1月17日
2、主項測試地點
河北師范大學匯華學院北院第四教學樓。
三、測試要求
1、考生憑報考證、準考證、身份證入場參加測試。
2、考生要提前確認考場位置。樂理、聽音測試提前30分鐘開始入場,考試開始后遲到考生不允許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不允許提前退場。主項測試按準考證上規定時間點名,三次點名未到者取消考試資格。
3、考生進場時按要求交驗有關證件,并進行指紋查驗。
4、樂理、聽音測試一律用黑色簽字筆書寫,用其它筆書寫按零分記。
5、樂理、聽音測試分兩部分進行,先進行樂理測試(30分鐘),樂理測試結束后考生不退場,繼續進行聽音測試(20分鐘),聽音測試采取統一放音方式。
6、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違規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的,按有關《刑法》處理。
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
樂理、聽音測試考場紀律
一、考生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樂理、聽音測試提前30分鐘開始入場,考試開始后遲到考生不允許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不允許提前退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時,除考試所需的文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
三、考生應尊重監考人員,服從監考人員的安排和調動,對號入座。
四、考生要保持考場安靜,獨立完成答卷,不準交談,不準左顧右盼。
五、樂理、聽音測試一律用黑色簽字筆書寫。
六、考試結束哨聲響應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監考人員統一指令,將試卷整理好,等待監考人員收取。試卷清點完畢,監考人員宣布退場,方可離開考場。
七、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八、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九、對違規考生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的,按有關《刑法》處理。
歡迎考生對違規事件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311-80786666;
電子信箱:zsk@mail.hebtu.edu.cn。
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聯考
主項測試考場紀律
一、考生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按準考證上規定時間前來點名,三次點名未到者取消測試資格。
二、考生除攜帶考試所需的用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準帶入測試區域內。
三、考生應尊重考務管理人員,服從考務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動。
四、考生要保持測試樓內安靜,不準大聲喧嘩,不準吸煙,不準隨意彈唱,不準到處走動。
五、考生進入考場時,按要求交驗有關證件,并進行指紋查驗。
六、考試結束的考生,應立即離開測試區域,不允許在測試區域內逗留。
七、考生要保管好個人物品,由于個人保管不善丟失物品者,責任自負。
八、對違規考生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的,按有關《刑法》處理。
歡迎考生對違規事件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311-80785934;電子信箱:zsk@mail.hebtu.edu.cn。